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22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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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22 22:27
回避的程序主要包含三个步骤:提出、审查决定和效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开庭时审判长需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回避。
若二审人民发现一审人民审理违反回避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对于审判人员、员、翻译人员、鉴定人的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和第31条,由院长负责审查和决定。
若当事人对回避决定不满,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8条,可在当庭申请复议一次。未在当庭申请复议时,回避决定即生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22 22:29
回避的程序主要包含三个步骤:提出、审查决定和效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开庭时审判长需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回避。
若二审人民发现一审人民审理违反回避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对于审判人员、员、翻译人员、鉴定人的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和第31条,由院长负责审查和决定。
若当事人对回避决定不满,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8条,可在当庭申请复议一次。未在当庭申请复议时,回避决定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