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20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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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20 17:11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二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同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是非法无效的
即使签立了劳动合同,按照第三十八条中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所以,公司要求你们干满一年才可以辞职,不然就扣留我们一个月的工资,这样的要求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是无效的。你们不需受公司的所谓规定的,可以辞职解除劳动关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20 17:11
如果不给的话,可以到劳动部门去告他们,因为劳动法明确规定,员工入职一定要缴纳保险和签订劳动合同的,除非自愿不缴纳保险。这样他就会给你补纳一定的保险费,并且还要缴纳罚款等,即使你不干了他也要给你剩下的一个月的工资。但是要退给他能退的东西,大不了厂服,厂卡按原价买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20 17: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五条 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九十六条 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