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27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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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27 07:56
美国大选采用的是“选举人”制度,而非直接按注册选民的票数决定胜者。选举人票总数为538张,哪个候选人赢得超过半数的270张即可当选总统。这种制度旨在尊重各州的权利和体现民主原则。每个州的选举人票数量与该州在参议院和众议院的代表人数相等,通常大州的选举人票较多。
按照“赢者通吃”原则,只要在一个州赢得多数选票,候选人即可获得该州所有选举人票。例如,上次大选中,民主党候选人戈尔虽然在全国人头票中领先共和党候选人布什50万张,但由于佛罗里达州布什赢了戈尔几百张选票,他就赢得了该州全部25张选举人票,从而在选举人票中超过半数,当选总统。
美国历史上曾有700多项法案提议废除“选举人”制度,改行全国按人头计票制度。然而,这种制度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符合美国联邦制的国情和民主原则。它能够保护小州的利益,体现一人一票、多数当选的原则,同时避免几个大州操纵选情。
“选举人”制度的另一个好处是,它能够立即产生总统,避免长时间的计票过程可能带来的政治纠纷。此外,这种制度能够防止产生众多小党,使宪政制度更加稳定,因为每个州的选举结果只有一个赢家,没有第二、第三名。
尽管“选举人”制度存在不足,但其在两百多年的历史中一直有效,符合美国联邦制的国情和民主原则。哈德维教授指出,美国人都被这种制度惯坏了,废除它可能会导致选举制度的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