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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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7:42
将对象合并以形成一个完整的对象 “修改”工具栏: “修改”菜单:“合并” 命令行: join 选择源对象: 选择一条直线、多段线、圆弧、椭圆弧或样条曲线 根据选定的源对象,显示以下提示之一:直线 选择要合并到源的直线: 选择一条或多条直线并按 ENTER 键直线对象必须共线(位于同一无限长的直线上),但是它们之间可以有间隙。多段线 选择要合并到源的对象: 选择一个或多个对象并按 ENTER 键对象可以是直线、多段线或圆弧。 对象之间不能有间隙,并且必须位于与 UCS 的 XY 平面平行的同一平面上。圆弧 选择圆弧,以合并到源或进行 [闭合(L)]: 选择一个或多个圆弧并按 ENTER 键,或输入 L 圆弧对象必须位于同一假想的圆上,但是它们之间可以有间隙。 “闭合”选项可将源圆弧转换成圆。注意 合并两条或多条圆弧时,将从源对象开始按逆时针方向合并圆弧。椭圆弧 选择椭圆弧,以合并到源或进行 [闭合(L)]: 选择一个或多个椭圆弧并按 ENTER 键,或输入 L 椭圆弧必须位于同一椭圆上,但是它们之间可以有间隙。 “闭合”选项可将源椭圆弧闭合成完整的椭圆。注意 合并两条或多条椭圆弧时,将从源对象开始按逆时针方向合并椭圆弧。样条曲线 选择要合并到源的样条曲线: 选择一条或多条样条曲线并按 ENTER 键样条曲线对象必须位于同一平面内,并且必须首尾相邻(端点到端点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