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指的是本人还是企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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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9:22

法律分析
参保人就是投保人,即买保险,支付保费的人。自然人可以作为参保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能读懂合同,有能力支付保费。反之,未成年人,有智力障碍、精神障碍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不能做投保人。投保人可以为自己、父母、配偶、子女买保险。
在医疗保险系统中,参保人处于主体地位,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在费用一定的条件下,参保人抵御疾病的情况、健康状况以及他们对保险方案的满意程度,是衡量和评价一种医疗保险制度或方案的最根本的标准。
第二,参保人是医疗保险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医疗保险市场中的买方;同时又是医疗保险资金的消耗者,他们在医疗保险资金的筹资和支付过程中的行为,对保险的效果和效益等自然会产生重大影响。
法律依据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主要有以下几种义务:
1、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的费用,作为保险人依照合同承担赔偿和给付责任的代价。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约定的期间承担保险责任;
2、通知义务通知义务是投保人根据合同规定而承担的义务。通知义务主要有两种,一是"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二是危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1)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是指订立保险合同时,当事人双方未曾估计到的危险可能性的增加。在保险合同中,"危险增加"是有特定含义的,必须是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当事人未估计到的危险性的增加。(2)出险通知义务保险合同订立后,如果所投保险的危险事故发生,应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及时通知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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