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补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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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1:34

离婚协议丢了能补回来,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所签订的协议。如果离婚协议没有保管好而丢失了,不要着急,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可以要求将另一方的离婚协议复印一份,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会在民政局留一份归档。离婚协议书在丢失时,可持离婚证和个人有效身份证到婚姻登记部门,经申请调取离婚档案,将之前存档的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在离婚协议书上盖公章,即可完成补办。如果民政局没有,可以去当地档案馆查阅,如果去民政局或者档案馆无法调取,可以带着有效身份证去委托律师,调取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应当按照以下事项写具有法律效力:1、夫妻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和身份证号码;2、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3、孩子不能生活的,双方应当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妥当的安排;4、双方应当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分得的财产;5、夫妻共同债务无法全部清偿的,双方应当确定各自偿还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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