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公司要求员工入职后签订2年的培训协议,不签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培训协议的相关条款,如果用人单位在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热心网友
首先请问你毕业了没有?如果你已经毕业了,就是一个法律意义上适格的劳动者。无论如何,只要发生了劳动关系,单位必须跟你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要向你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没有权利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所谓培训费也是不允许的。看来这家单位完全是法盲,你不去也罢,建议你喊这家单位请个法律顾问。
热心网友
本来就不合法,这样的单位你自己得考虑清楚,什么样的单位会要扣工资来留人,想清楚吧
热心网友
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做法有:
1、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2、克扣工资或收取押金、培训费;3、规避缴纳社会保险义务;4、试岗期不支付工资的约定不合法。
建议不要到这样的公司工作,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热心网友
当然不合法!至于去不去,综合考虑你个人的情况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