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患疾病的产妇不适宜水中分娩
身患疾病的产妇,应采取更稳妥的生产方式为好。因为疾病往往会引发并发症,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2、产前不知情的人群不适宜水中分娩
产妇盲目跟风,心理准备不足,也不适合水中分娩。因此,产妇生养前参加医院组织的“孕妇学习班”是极有必要的,也是不可忽视的。
3、年龄较小或较大者不适宜水中分娩
自然分娩的人群最佳年龄在20至30岁,太小心理准备不足;而超过30岁则可视为“高龄产妇”,由于生理原因,以做剖腹产为妥。
4、有流产史的产妇不适宜水中分娩
曾有流产病史的产妇不仅身心遭到打击,还会留下阴影。而事实上,有些流产女性还会患上习惯性流产之痼症。分娩应以“安全第一”为条件。有流产史的产妇还是以更稳妥的方法为好,可以“珍贵儿”指征选择剖宫产。
5、胎儿是巨大儿的孕妇不适宜水中分娩
生头胎时,产妇的产道没有经过分娩扩张,容易造成会阴撕裂。中国人素来有“大胖儿子”情结,如产妇腹中的孩子营养过剩,长得过大,不适合水中分娩,宜采取剖宫产方式。水中分娩的婴儿,重量应该控制在3公斤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