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1、购房契税税率:购房者在购买建筑面积在120(含)平方米以内的各类商品住房,均可减半征收契税,即缴纳房屋成交价2%的契税;如果购买了超出120平方米的各类商品住房则需要缴纳成交价5%的契税。
2、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按照定额收取,购买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购房者只需缴纳500元的交易费;购买建筑面积在121至5000平方米的商品房,每件需缴纳1500元的手续费;5001平方米以上的则每件需要缴纳5000元的买卖交易手续费。
3、买卖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0.05%缴纳。
4、公共维修基金:购买房屋时需要交纳房屋成交价2%的公共维修。
5、房屋权登记费:按照0.3元/建筑平方米征收。其中包括勘丈费:0.12元/建筑平方米;房屋登记费:0.18元/建筑平方米。
6、房屋权证印花贴税:在领取房屋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时按件征收,每件5元。
7、权证工本费:4元/件。
交房产税需要带上申报表。如果房子是自己的,业主只要带上身份证、房产证,直接到税务局办理。如果房子是租的,在租房合同上没有特别注明话,跟租户无关,房产税的交纳事宜应有房东完成。如果租房合同上关于房产税的特别说明,租户则须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房东身份证、房产证、租赁协议以及付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