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成员需要在本市实际居住,居住时间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时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也就是说需要你把户口迁移到本市满2年。
2、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也包含7.2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注意这项需要根据你所在城市的实际经济条件而定,政府会发布相关政策文件。
4、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5、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对象,可以调整住房面积核算方式。
1、项目公示。经审核批准后准予开通网上申购并发布项目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
2、网上申请。网上申购期间内,申请家庭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
3、联网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申请复核。
4、摇号名单公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应按照职住平衡、家庭人口等因素进行优先次序分组,确定摇号家庭名单,并在其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
5、摇号配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6、选房。申请家庭按照摇号顺序进行选房,家庭放弃选房的,由后续家庭依次递补。
7、确认购房。开发建设单位核对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签字确认相关材料。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复核。复核通过的选房家庭可签订购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