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2、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
3、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
4、微利原则。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
5、公平原则。
1、交不交物业费与产权人有关,如果产权人委托了物业管理,那么,消防安全、治安等安防监控、卫生保洁、房屋维修、水电供应等都有约定,即委托管理。店面物业管理费属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店面需要支付物业费。
2、这样就会产生物业管理费,按规定应由专业物业企业(凭资质)管理服务,但也有委托无物业资质的管理。但都会向房屋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费。而且,这类物业发改委、物价局不给于定价,是协议价。
3、虽然商铺对着街道,似乎与物业管理没有关系,但是物业其他公共服务店面在不知不觉中享受着,店面直接使用着管理区域的电力、水利、设备、设施和公共服务带来的便利,物业公司需要维护,间接享受管理区域的绿化、环卫设施,物业公司每天需要进行清理服务,这是店面经营者没有看见罢了。
4、商铺是物业管理区域不可分割的部分,当然需要交物业费,店面经营者有权向物业公司索要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64号)第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