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皮肤曝晒有什么伤害_皮肤曝晒的伤害

2023-07-13 来源:客趣旅游网

皮肤曝晒有什么伤害?夏季太阳紫外线非常强烈,出门在外如果没做好防晒,皮肤经过曝晒后会极度受伤。那么皮肤爆晒有什么伤害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

阳光中的UVA和UVB这两种穿透性紫外线,会直达皮肤真皮层,使过敏体质人群受照射区皮肤出现红、灼、热、痛,这便是医学上常说的日光性皮炎即紫外线过敏;同时,紫外线辐射还会导致“健康杀手”--自由基在体内急剧增加,使局部皮肤产生皱纹、色素沉积、细胞损害,甚至可改变免疫系统,造成更严重的光毒性和光过敏反应。

荷兰医生泰威尔的一项最新研究证实,过度的皮肤曝晒极易生胆结石症。泰威尔对200名住院病人调查发现,常进行日光浴和皮肤白皙者胆结石患病率较高,那些皮肤白、不易晒黑而又曾被晒伤过的人胆结石患病率最高。

他认为:皮肤色素似与胆结石有“有机联系”。当皮肤受到过多阳光紫外线照射时,皮肤细胞会立即发生化学反应制造黑色素,这就是晒太阳后皮肤变黑的原因。天生肤黑者曝晒后,这种化学反应进行得较缓慢,黑色素增加不多;天生肤白者曝晒后这种化学反应十分猛烈,使部分多余的黑色素进入血液,再进入胆囊,混入胆汁中。

胆结石的核心部分往往就是由黑色素的分子组成,泰威尔指出,尽管日光浴不是引起胆结石的唯一原因,但天生肤白者避免过度日晒无疑是明智之举。

晒伤称日光性皮炎,是皮肤长时间曝晒于日光下,受UVB(中波紫外线)过度照射后,人体皮肤发生的急性光毒性反应。临床特征是在曝晒的皮肤上发生境界明了的鲜红色斑、水肿,重者有水疱形成,继之以色素沉着和脱屑。

病因

本病是由日光中的UVB强烈照射引起,约一半的UVB是通过大气层散射而来的,故在雾天也可发生本病。日晒伤的发病机制可能是由于光感物质发生能量的传递作用或是在光能作用下与DNA结合所致,也可能是细胞膜的过氧化作用致细胞损伤,其反应程度,常与光线的强度、照射时间和范围、环境因素、皮色的深浅和体质的不同而有差异。对本病的研究主要在于发现致红斑炎症的化学介质,已证实的有前列腺素、组胺、血清素和激肽等。本病春夏季多见。儿童和妇女易发病。

临床表现

强烈日晒后迅速发生红斑,一般数小时内或次日,个体差异较大。在露出部位的皮肤上发生弥漫性鲜红色斑及肿胀,重者出现水疱、大疱,境界清楚,自觉烧灼感或有刺痛,触之更甚。一般日晒后次日病势达到顶点。弥漫性水肿伴皮肤绷紧样肿胀(特别是腕、踝和面部)常持续数天,继之糠秕样脱屑,严重者并有眼睑红肿、结膜充血以及全身症状,如畏寒、发热、头痛、乏力、恶心、呕吐等,甚者心悸、谵妄或休克。一般经过7~10d后恢复,于上述急性期后,皮肤逐渐出现色素沉着。

日晒伤有时可激起单纯疱疹、多形性日光疹、光线性荨麻疹、多形红斑、迟发性皮肤卟啉症、红斑狼疮、白癜风、毛细血管扩张症或日射病的发生、复发和加剧。

诊断

诊断依据有强烈日光曝晒史,露出部位皮肤红肿或出现水疱,或呈黑色素沉着晒斑,有明显季节性,自觉烧灼或刺痛。

鉴别诊断

1.接触性皮炎

有接触史,皮损与接触部位相一致,自觉瘙痒。与日晒无关,可发于任何季节。

2.烟酸缺乏症

除日晒部位外,非暴露部位也有红棕色斑,常伴发消化系统和神经系统症状。

治疗

1.轻度日晒伤

主要采取局部外用药物疗法,以消炎、安抚、止痛为原则。一般外搽炉甘石洗剂或振荡洗剂即可。严重者可局部用冰牛奶湿敷,直至急性症状消退。可选用下列外用方法:

0.5%~1%吲哚美辛霜剂(或溶液),外用可抑制紫外线红斑(抑制前列腺素合成酶),疗效较好。

自来水或醋酸铝溶液冷湿敷。

外用含糖皮质激素喷雾剂、洗剂、乳剂或凝胶剂,可减轻局部炎症和疼痛。

外用润滑剂可减轻和消除干燥。

外用抗晒剂,大多数市售防治晒伤的成药含有局部麻醉剂(苯唑卡因、狄布卡因或利多卡因)、防腐剂、润滑剂和香料,其中有效成分是20%苯唑卡因。加有麻醉剂的喷雾剂、乳剂和洗剂等有清凉作用,软膏有润滑作用,因而能减轻症状。使用时应考虑到致敏的可能性,尤其是对苯唑卡因。

2.严重日晒伤

若患者受到日光灯或日光的过量照射应立即就诊,控制尚未出现的严重皮炎相对较容易和有效。症状出现前可口服阿司匹林。

对已经发生的严重日晒伤,其局部处理应包括外用0.5%~1%吲哚美辛霜或溶液或持续性冷湿敷,外用糖皮质激素和润滑剂,必要时用止痛药和预防并发细菌感染。对各种皮损,可根据病损不同情况参照皮炎湿疹治疗。

全身用药:给予口服抗组胺药和少量镇静剂,并给予补液及其他对症处理。可选用以下药物:抗组胺类,如氯苯那敏、赛庚啶、西替利嗪、皿治林(咪唑斯叮)等。维生素类,如维生素B12、维生素PP、维生素C及烟酰胺等均可阻抑或减弱光敏作用,应用剂量宜较大。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