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寺的拼音是:fǎ sì。
法寺的注音是:ㄈㄚˇㄙˋ。结构是:法(左右结构)寺(上下结构)。词语解释是:大理寺的别称。泛指掌管刑狱的官署。法寺[fǎsì]⒈大理寺的别称。泛指掌管刑狱的官署。综合释义是:大理寺的别称。泛指掌管刑狱的官署。唐陆贽《奏请不簿录窦参庄宅状》:“须先鞠犯状,审得实情,宪司察寃,法寺论罪,会府覆奏,掖垣参详,如是悉无异词,然后谓之狱成。”宋龚鼎臣《东原录》:“法官坏法律者三十年矣。向之入法寺者皆外官,不为上位所荐举,无田改官。”《宋史·职官志十二》:“朕每览法寺奏款,外官占田多踰往制。”法寺[fǎsì]。汉语大词典是:大理寺的别称。泛指掌管刑狱的官署。唐陆贽《奏请不簿录窦参庄宅状》:“须先鞠犯状,审得实情,宪司察冤,法寺论罪,会府覆奏,掖垣参详,如是悉无异词,然后谓之狱成。”宋龚鼎臣《东原录》:“法官坏法律者三十年矣。向之入法寺者皆外官,不为上位所荐举,无田改官。”《宋史·职官志十二》:“朕每览法寺奏款,外官占田多踰往制。”。7、其他释义是:1.大理寺的别称。泛指掌管刑狱的官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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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词语解释 【点此查看法寺详细内容】
大理寺的别称。泛指掌管刑狱的官署。法寺[fǎsì]⒈大理寺的别称。泛指掌管刑狱的官署。
二、引证解释
⒈大理寺的别称。泛指掌管刑狱的官署。引唐陆贽《奏请不簿录窦参庄宅状》:“须先鞠犯状,审得实情,宪司察寃,法寺论罪,会府覆奏,掖垣参详,如是悉无异词,然后谓之狱成。”宋龚鼎臣《东原录》:“法官坏法律者三十年矣。向之入法寺者皆外官,不为上位所荐举,无田改官。”《宋史·职官志十二》:“朕每览法寺奏款,外官占田多踰往制。”
三、综合释义
大理寺的别称。泛指掌管刑狱的官署。唐陆贽《奏请不簿录窦参庄宅状》:“须先鞠犯状,审得实情,宪司察寃,法寺论罪,会府覆奏,掖垣参详,如是悉无异词,然后谓之狱成。”宋龚鼎臣《东原录》:“法官坏法律者三十年矣。向之入法寺者皆外官,不为上位所荐举,无田改官。”《宋史·职官志十二》:“朕每览法寺奏款,外官占田多踰往制。”法寺[fǎsì]
四、其他释义
1.大理寺的别称。泛指掌管刑狱的官署。
五、关于法寺的成语
六、关于法寺的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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