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卫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坚决维护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具有高度责任心,敢于揭露、阻止破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人和事。
2、遵守工作时间,原则上要二十四小时在校值班,如有特殊事情要离校处理,先向校保卫科请假,须经学校校长同意后安排代班员,代班人员代班时须到总务处填写代班说明表并进行交接后方可执行,门卫须对代班人员做出担保。
3、门卫要严格值班制度,严守岗位,每天必须对整个校园和学校重要处室进行昼夜巡逻检查4次以上。
4、学校大门必须按规定时间或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开、关。
5、学生进校后,一般不准随便出校门,上午和下午放学后,寄宿生不得出校门,如寄宿生因事须出校,需由值周教师批准。
6、 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到门卫室办理登记手续并准许后方可进入,本校学生不得随意带校外人员来校;家长接送子女到校上课放学,只能送到学校大门和在校大门外等候,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学校;坚决阻止校外不法分子进入校内寻衅滋事,如有需要,及时报告我镇派出所处理。
7、 机动车未经允许不得入内,进出校门车辆必须减速行驶,外来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学校大门,如有公干必须到门卫室进行登记,自行车出入校门必须自觉下车,并按要求停放在规定位置。
8、 学校大门口和校园内一律不准设摊,不准个体商贩在校大门口和校园内做买卖。
9、 校园内不准家禽、宠物入校;不准饲养家禽、家畜和宠物。
10、传递邮件和报刊,做到发放及时、认真细致,不出差错。
11、认真做好门卫室的清洁卫生,保持门卫室的规范;注意个人形象,谈吐文明,自学维护学校形象。
12、维护校门前和校园内的治安秩序,如发现异常情况或特别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学校领导、当地派出所报告,切记有关特种电话号码。
13、非门卫人员不得在门卫室长时间闲谈,影响值勤工作,更不得在门卫室喧哗、吵闹,若发生此类情况,保安人员有权制止。
14、注意用电安全,不得私改室内线路,不得使用未经学校允许的电器。
16、门卫工作由学校保卫处负责管理。
17、特种电话号码:匪警:110
火警:119
急救: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