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乙方(咨询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
参照有关部门的收费文件及本项工作的繁简程度,双方约定:
按中标价: (¥ 元)计取,具体费用明细详见附表(项目汇总表)
2、结算方式:
经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提交正式招标控制价预算书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服务费。
三、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四、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额度向乙方支付酬金。
五、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甲方提供完整资料后开始实施,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控制价预算书,与甲方交换意见并双方进行核对,无异议后出具正式控制价预算书 三 份。
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资料,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并于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完成时终结。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两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持 贰 份。
委托人:
(盖章)咨询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纳税识别号: 纳税识别号: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