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联系电话:
承接方(乙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室内装饰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设计,并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甲方委托室内设计的住宅地址:
房型: 用途: 住宅 使用面积: 平方米。
二、前期工作
甲乙双方约定上门测量的时间和地点,乙方设计师在实地测量后 天内完成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各一张。
三、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上述初步设计方案后,甲方与乙方设计师经过沟通同意,填写设计方案进程表(见附件),由双方签字确认,此时进入正式设计阶段。
2、甲乙双方约定,委托乙方正式进行室内设计,设计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 元,收取设计费共计人民币 元。双方同意,设计方案进程表双方签字确认后 5 天内甲方先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设计费总价 20% 的预付款。
3、乙方设计师应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内完成全套装璜设计图以及施工图纸,包括 《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铺地材料设计图》、《卫生间布置图》、《厨房布置图》、《给排水管布置图》、《灯具线路图》、《插座线路图》、《弱电线路图》、《空调线路图》、《现场制作的家具立面》、《家具剖面图》、《天花剖面图其它需施工处剖面图》、《橱柜设计图》(以上根据实际需求可减免)
4、上述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再与乙方设计师沟通。乙方根据协商方案,绘制更改图纸,再次填写设计方案进程表,由双方签字确认。 双方签字确认后 5 天内,甲方再支付相当于设计费总价30% 的第二阶段付款。
5、乙方设计师应在填写完上述设计方案进程表后的 天内完成最终的设计图纸及施工图纸。最终设计方案经甲方认可后再次填写设计方案进度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应再支付相当于设计费总价的30% 作为第三阶段付款。
6、施工过程中,设计师应有至少 10 次去现场放样及指导施工,以达到设计效果。待甲方施工全部结束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毕全部设计余款。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责任将自己的意图或预期达到的效果向乙方明确提出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须另行协商。
3、设计合同经双方签字认可后,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如甲方中途反悔,乙方不再退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4、在甲方未付清全部设计费时,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方案文件向第三方复制或转让。如发生以上侵权行为,乙方有权索赔。
五、乙方权力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应该包括见第一条(四)设计规格的全部图纸以及相应的电子文本,设计图纸必须表明详细尺寸(施工尺寸、定位尺寸)、顶面标高、饰面用材等内容。
2、在甲方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乙方的该设计成果知识产权即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今后的业务中复制、照抄该设计。如发上上述侵权行为,甲方有权索赔。
3、乙方有义务向施工负责人就设计图纸进行详尽解释说明。
4、乙方有责任为甲方后期软装饰提供指导和陪同购买配套设施
七、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清相应阶段的设计费的,乙方有权扣留相应阶段的设计图纸;甲方拖欠设计费超过20天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相当于设计费总价 50% 的违约金。
2、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设计费总价 50% 的违约金。
3、因乙方的原因使得合同被解除或者终止的,乙方除应退还甲方所交的设计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设计费总价 50% 作为违约金。
八、 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以下第 (1) 项的方式解决:
( 1 )向无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 )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