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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二级部门年度考核方案范文 篇31

2024-07-18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两聚一高”,全面实施“六大战略”,全面提升和强化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动江阴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驻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等,设立时间未满一年的银行不参与考核。

  二、考核原则

  利益对等原则。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既要维护银行业共同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又要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进退同步原则。以维护地方经济金融稳定大局为重,督促各银行坚持同进共退,遵守《江阴市银行业维护金融生态公约》。

  奖优罚劣原则。公正、合理运用考评结果,注重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将考核结果与表彰奖励和资源分配有机结合。

  信用评级原则。引导银行业增强诚信意识、加强信用管理,将诚信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加失信成本、提高行业自律。

  三、考核内容

  (一)业务指标考核(50分)

  1、表内外融资(基本分30分):分三部分考核。其中,表内外融资总量(基本分10分),融资规模50亿元以下的,得5分;50亿至100亿的,得10分;100亿至200亿的,得15分;200亿以上的,得20分;表内外融资增量(基本分10分),较上年末表内外融资增量每增加(减少)1亿元加(减)0.5分,上不封顶,扣完为止;表内外融资增幅(基本分10分),高(低)于全市增幅每1个百分点加(减)1分,上不封顶,扣完为止。

  2、制造业贷款占比(基本分10分):基本标准,大型银行30%,股份制银行35%,城商行35%,农商行35%,邮储银行20%,村镇银行30%。达到基本标准的得10分;每高出基本标准5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5分;每低于基本标准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农发行不参与考核。

  3、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目标完成情况(基本分10分):基本标准,农发行不参与考核,其余银行完成“两增两控”目标(“两增”即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同比贷款增速,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两控”即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和贷款综合成本控制在合理水平)。达到基本标准的得10分,各银行“两增”目标每一项未完成扣2分,“两控”目标每一项未完成扣1分。

  (二)金融环境建设考核(基本分40分)

  1、风险协调处置(基本分25分):

  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合理设置贷款期限、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创新,切实降低企业资金周转成本,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并取得一定成效;执行政府协调精神或债权人委员会合作协议到位。

  不执行政府协调精神或债权人委员会合作协议的,每发生一起扣10分,扣完为止;违反全市转贷协议(包括市级应急转贷、镇街园区中小企业互助转贷、市中小企业转贷基金),随意收贷、压贷的,每发生一起扣10分,扣完为止;不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每发生一起扣10分,扣完为止。

  2、内部风控状况(基本分13分):高(低)于全市银行业不良率平均水平的每0.1个百分点减(加)1分,最高加4分,扣完为止;较上年末本行不良贷款余额每增加(减少)5000万元减(加)0.5分,最高加4分,扣完为止。处置不良贷款金额,1000万以下得0.5分,1000万至5000万得1分,5000万以上之每增加5000万增加1分,最高得5分。本项最高得分不得超过20分。

  3、打击非法金融(基本分2分):基本标准,积极配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扫黑除恶、非法理财、电信网络诈骗等工作中成效明显。不积极履行职责,出现重大失误,酌情扣1—2分。

  (三)社会责任考核(基本分10分)

  1、产品和服务创新(基本分5分):

  科技贷款、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户等纯农贷款及各类再就业、大学生和妇女创业等贷款余额达上年末水平的,得基本分,该贷款余额或增速较高的,酌情加1—2分。

  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银企对接、金融服务宣传等活动,向监管部门报送的业务数据及时、真实、准确,酌情加1—2分。

  2、业务合规性(基本分5分):严格执行服务收费规范政策,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含信访投诉)中未发现其他违规问题的,得基本分。监管部门发现存在违反“七不准、四公开”的问题的,每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四)社会评价考核(基本分20分)

  1、根据全市组织的年度民主评议机关的评分考核计分(基本分10分)。

  2、根据全市有关企业调查评价表评分考核计分(基本分10分)。

  (五)加分项目

  1、积极对上争取,支行升格为分行的,加5分;获得较宽信贷审批权限的,酌情加1—2分。获得“江苏省科技金融特色机构”荣誉称号的,加2分。

  2、成立科技支行、科技金融事业部、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等新型组织形式,明确提高对科创企业的不良贷款容忍度的,酌情加2—3分。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并能提供相关可靠资料的,根据创新情况综合评定酌情加1—2分。

  3. 积极参与全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合作的,投放规模增长较快的,酌情加2—3分。

  4、积极参与全市中小企业转贷基金,年内转贷中小企业企业数量、转贷金额位列前五的,酌情加2—3分。

  5、作为主发起行牵头组建银团或联合授信的,酌情加3—5分。

  四、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评价工作包括自评、初审、审定三个环节。

  1、自评。年度自评,由各银行机构根据《20xx年江阴市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考核评分表》开展自评打分,并于次年1月底前报送自评结果以及开展金融创新业务等实绩证明材料。

  2、初审。次年1月底前组织市人民银行、银监办、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驻澄银行进行全面综合考核评比,确定考核等次。

  3、审定。初审结果报江阴市人民政府审定。对当年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风险性事件、严重违反政府相关协调会议精神的、社会反响较差的银行给予一票否决。

  五、考核结果运用

  1、通报结果。根据得分情况排出年度银行业机构名次,并对银行业机构的考核情况,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和上级银行。

  2、划分等次。依据考核结果,银行业机构名次分A、B、C、D四类,按照不同等次,分别给予不同支持或惩戒措施:

  A类银行:

  (1)推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报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

  (2)加强与政府相关项目合作,开展政策性扶持信贷项目;

  (3)优先推荐与企业投融资合作,主导政银企信贷融资对接等。

  B类银行:

  (1)继续开展与政府相关项目合作;

  (2)推荐与企业投融资合作,参与政银企信贷融资对接等。

  C类银行:

  (1)限制与政府相关项目合作;

  (2)保留进一步采取措施的权利。

  D类银行:对连续三年被评为C类的银行,直接定位D类。

  (1)取消其服务地方发展优胜单位、金融工作奖、文明单位等各类奖项评比的参评或推荐资格;

  (2)减少与政府相关项目合作;

  (3)不得参与政银企信贷融资对接等。

  没有完成年初信贷投放目标任务的银行不得评为A类和B类银行。

  3、督促整改。对于评价结果较差的银行业机构,视情况采取全市通报、由监管部门下发监管意见、开展监管约谈或行政处罚等措施。

  本考核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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