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义务教育的双减是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政策要求减轻学生的作业量以及作业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三十七条 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第3种观点: “国家双减政策”在我国教育领域中指要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主要有:一是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二是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国家双减政策”的具体内容: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不良学习方法;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双减”工作的总体目标分为两个方面。在校内方面,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在校外方面,使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各种乱象基本消除,校外培训热度逐步降温。一年内使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三年内使各项负担显著减轻,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三条,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第24条,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