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义务教育的双减是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政策要求减轻学生的作业量以及作业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三十七条 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第3种观点: “国家双减政策”在我国教育领域中指要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主要有:一是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二是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国家双减政策”的具体内容: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不良学习方法;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双减”工作的总体目标分为两个方面。在校内方面,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在校外方面,使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各种乱象基本消除,校外培训热度逐步降温。一年内使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三年内使各项负担显著减轻,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三条,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第24条,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
第1种观点: “国家双减政策”在我国教育领域中指要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主要有:一是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二是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国家双减政策”的具体内容: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不良学习方法;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双减”工作的总体目标分为两个方面。在校内方面,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在校外方面,使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各种乱象基本消除,校外培训热度逐步降温。一年内使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三年内使各项负担显著减轻,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三条,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第24条,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双减”指要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同年8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专门通知,拟对各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每半月通报一次。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第四条 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第五条 分类明确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双减政策并非全国立刻推行,而是从部分城市试点执行,双减政策首批试点城市分别是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沈阳市、成都市、郑州市、长治市、南通市、威海市,其他省份至少选择1个地市开展试点。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一是减轻小学生的作业负担,二是减轻小学生的校外辅导负担。从政策方面来管制,促进教育更好发展。
第2种观点: “国家双减政策”在我国教育领域中指要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主要有:一是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二是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国家双减政策”的具体内容: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不良学习方法;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双减”工作的总体目标分为两个方面。在校内方面,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在校外方面,使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各种乱象基本消除,校外培训热度逐步降温。一年内使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三年内使各项负担显著减轻,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三条,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第24条,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