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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情况说明

2024-11-26 来源:客趣旅游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局所有公务用车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制度。机关车辆加油卡由财务科负责统一充值管理,各站所车辆加油卡由各站所自行负责充值管理;专人保管,确保一车一卡专用,严禁公卡私用。必须使用公务卡充值,由财务科在公务卡到期日前还款清算,计入站所经费。二、局机关车辆加油卡,由财务科安排专人管理,设加油总账及明细账。一车一卡备案后,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驾驶员需加油时到财务科领取加油卡,加油完毕交回(长途行驶可携带)。每月末核查一次,若加油卡消费有与固定车辆无关记录或与车辆应行驶里程严重不符,严追相关人员责任。三、加油卡每次充值不得超过3000元,车辆每次加油不得超过300元。驾驶员应每次在加油小票上签字并注明车辆行驶里程数,每月末报油卡专管人核对。四、局所有车辆在平度市内发生的加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远离本市车辆可根据情况异地加油,开具发票,返回后向专管人说明情况,专管人做好记录。五、油卡专管人应每月核对加油情况,准确、详细记好加油总账及单车明细账,根据各车行驶里程与加油数量等情况分析、计算出各车实际油耗等有关数据,作为如何高效使用车辆、经费控制、制度制定依据。六、各站所加油卡使用管理及充值、加油标准等事项,均须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凡以前已办理但不规范或不符合上级要求的定点(见附件)加油卡,一律取消使用。法律依据:《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局所有公务用车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制度。机关车辆加油卡由财务科负责统一充值管理,各站所车辆加油卡由各站所自行负责充值管理;专人保管,确保一车一卡专用,严禁公卡私用。必须使用公务卡充值,由财务科在公务卡到期日前还款清算,计入站所经费。第二条 局机关车辆加油卡,由财务科安排专人管理,设加油总账及明细账。一车一卡备案后,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驾驶员需加油时到财务科领取加油卡,加油完毕交回(长途行驶可携带)。每月末核查一次,若加油卡消费有与固定车辆无关记录或与车辆应行驶里程严重不符,严追相关人员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这是私车公养的表现,明显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因为无论用什么形式报销和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都是党纪所不允许的。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四条 非法占有,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涉嫌职务侵占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这是私车公养的表现,明显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因为无论用什么形式报销和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都是党纪所不允许的。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四条 非法占有,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这种行为涉嫌挪用公款或者职务侵占罪。查证属实的会判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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