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上海市奉贤区奉城中心镇 号的房屋 栋 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及设备_______,及其周围土地________平房米出租给乙方作酒店使用。房屋基本状况如下:
1、 房屋结构为________,副房结构为:____________
2、 房屋权属证号: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3、 该房屋平面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8年,甲方从2004年4月1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12年3月30日收回。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定金。
甲乙双方议定2004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0日的每年的租金为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650000)。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0日年租金为人民柒拾壹万伍仟元整(¥715000)。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0日年租金为人民柒拾捌万陆仟伍佰元整(¥786500)。 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0日年租金为人民捌拾陆万伍仟壹百伍拾元整(¥865150)。乙方在2月22日交纳给甲方定金________ 元。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
第四条 交付房屋。
甲方应于2004年4月1日之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装修使用。
第五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因使用需要,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期间自2004年4月1 日至2004年6月16日房租免费,装饰物及设备的所有权属乙方。
第六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应保证房屋权属清晰,主体结构完整,出租房屋己取得共居人同意,该房屋没有权属纠纷,所提供附属设备与《附件一,二》所列项目相符:
2、 因乙方在租赁期间出现违法、行为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享有索赔权力;
(二)、乙方权利义务:
l、合同签定后,乙方拥有受法律保护的物业使用权:
3、 应甲方原应耽误乙方使用的,乙方享有索赔权力。
第七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如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