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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行为与犯意表示有什么区别?

2024-06-25 来源:客趣旅游网

本文主要介绍了犯罪意图的表现方式和特征,包括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这些方式使真实犯罪意图显露于外部。与犯罪预备行为和犯意表示的本质区别在于,犯意表示只是单纯流露犯意的行为,不具有为实行犯罪起促进作用的行为,也没有对法益构成威胁;而犯罪预备行为则是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为实行犯罪起促进作用的行为,已经对法益构成了威胁。因此,犯意表示和犯罪预备行为在行为方式和特征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法律分析

表示犯罪意图的方式可以包括口头、书面或其他方法,使真实犯罪意图显露于外部。其特征是:表示人具有真实的犯罪意图;表示人用口头、书面、手势或其他可以让人知晓的方法向他人表露犯罪意图;犯意表示是犯意的单纯流露,不能为犯罪制造条件。

犯罪预备行为与犯意表示的本质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是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为实行犯罪起促进作用的行为,或者说是实现其犯罪故意的行为,已经对法益构成了威胁;而犯意表示并没有为实行犯罪起促进作用,只是单纯流露犯意的行为,不是实现犯意的行为,没有对法益构成威胁。例如,只是告诉他人,自己将实施某种犯罪行为的,属于犯意表示;如果告诉他人之后,劝诱他人与自己共同实行犯罪,则是寻找共犯的行为,属于制造主体条件,是犯罪预备行为。再如,只是告诉他人,说自己将采取某种方法实行犯罪的,属于犯意表示;如果与他人共同商量犯罪计划,则是犯罪预备行为。

拓展延伸

在刑法中,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界限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问题。犯罪预备指的是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而犯意表示则是指直接表达犯罪意图的行为。这两者的界限并不是明确的,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首先,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界限在于行为人是否已经具备了直接实施犯罪的能力。如果行为人已经具备了这个能力,那么即使还没有制造出工具或者准备好了条件,也属于犯罪预备;反之,如果行为人还没有具备这个能力,那么即使制造出了工具或者准备好了条件,也属于犯罪预备。

其次,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界限还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个结果发生,那么就属于犯罪预备;反之,如果行为人只是出于过失或者疏忽,没有希望或者放任这个结果发生,那么就属于犯罪预备。

因此,在判断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界限时,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行为能力、主观意图以及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在实践中,对于犯罪预备和犯罪既遂的区分,需要根据行为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以避免对行为人产生过度的惩罚或者不公正的评价。

结语

犯罪意图的表现方式可以有多种,但关键在于是否具有真实的犯罪意图。而犯罪预备行为和犯意表示之间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是为实行犯罪制造条件,后者只是单纯流露犯意的行为。因此,前者是对法益构成威胁的行为,而后者则没有这种威胁。

法律依据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12-26)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12-26) 第十二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青春期教育、心理关爱、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对策的研究。

刑法 第一条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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