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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宣告无效后子女怎么办

来源:客趣旅游网

婚姻宣告无效后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母亲因患病不能抚养子女,而孩子的父亲又要求孩子随自己生活的,法院也可以让父亲抚养孩子。孩子已满两周岁的,由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抚养孩子。如果子女满了八周岁,则孩子愿意跟谁生活,法院就应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其愿意随之生活的一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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