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
被告:
案由: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解除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
2、判令被告返还原告20000元加盟费;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8年3月23日,经原、被告协商就原告加盟被告所有的“鸡光宝盒”品牌事宜达成一致约定,被告授予原告“鸡光宝盒”在 地区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费49800元,优惠后39800元,期限为2018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2日,当日,原告向被告支付20000元加盟费,后续费用于被告先期工作开始后支付。被告承诺于2018年4月15日前完成店铺选址、店铺设计图以及店员培训工作。经原告多次督促,被告并没有按约完成店铺设计图以及店员培训工作。因原告拒不履行相应义务,原告要求被告退还20000元加盟费并解除合同关系,相关退款事宜延续至今仍未解决。
综上,原被告之间已形成事实上的合同关系,被告的迟延履行约定义务,已构成根本违约。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原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