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售方):
住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住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秉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以昭信守:
第一条 房屋概况
1.1 甲方持有房屋一套,位于 ,房屋用途为住宅,现甲方欲将该套房屋转让给乙方。
1.2 该房屋面积为 ㎡(包括公摊面积),如实际房屋面积与其不一致的,误差在5%(即 )以内的,双方根据实际面积核算房屋价款,误差超过5%(即㎡)的,乙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已付房款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第二条 房屋价款和付款方式
2.1 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将该房屋(面积:162.07 ㎡)以 6140元每平方米计价,即共计995110 元人民币(大写:
玖拾玖万伍仟壹佰壹拾 元整)出售(固定价款,不随市场行情波动)。
2.2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定金1万元(大写:壹万 元整)已于2018年12月24日支付,首期购房485110 元(大写: 肆拾捌万伍仟壹佰壹拾元元整)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日内支付。
2.3 剩余购房款50万元(大写:伍拾万 元整)由甲方向正商公司申请贷款(免息),乙方向甲方依约给付后,甲方需依照《贷款协议》的约定按时向正商公司交纳并将支付凭证及单据于支付之日起三日内返还给乙方。
2.4 剩余购房款的还款期间为自3月31日至2023年10月1日(每3月为一期,共20期,其中前四期为月底给付,自第五期即2020年7月1日为月初给付),每期还款25000元。
第三条 税费承担
3.1 如房屋产权直接办理至乙方名下,则办理产权证及过户产生的手续及契税费用,由乙方承担。
3.2如房屋产权先办理至甲方名下,则乙方仅承担由甲方过户至乙方所产生的手续及契税费用。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甲方应保证房屋权属真实且无争议,不存在其他共有人。
4.2 甲方应保证房屋未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类型权利负担,不存在承租人,未附着户籍。
4.3 甲方于收到首期购房款 日内将房屋交付至乙方,房屋交付时,应当将相关费用缴结票据、房门钥匙交付乙方,双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
4.4 当房屋具备办理产权证书条件时,甲方应在当日通知乙方,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4.4 甲方不得将房屋转售给他人。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乙方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款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甲方出现如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违约情形或逾期交付、通知的,逾期在十五日之内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十五日或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或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款项,并支付总房款20%的款项作为违约金。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不影响甲方违约责任的承担。
6.2 如乙方迟延付款,逾期在十五日之内,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十五日或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总房款20%的款项作为违约金。
6.3 若因不可抗力、政府政策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买受该房产的,则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 其他
7.1甲方及其继承人对本协议明知且无异议,如甲方出现意外如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死亡的,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其生效。
7.3如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协商不成的,房屋所在地法院有权管辖。
7.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签字或盖章后与本协议效力等同。
7.5 以上协议,若有涂改,须由涂改人捺手印,否则不发生效力。
甲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