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自始无法履行或全部无法履行的,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若因一时履行不能,可不解除合同,待有条件履行时继续履行;若因部分履行不能,可部分解除合同。
一、合同无法履行可否解除?
需要区分无法履行的原因,若因为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合同过的情形等原因造成的,则有法定解除权,可以解除合同;若属于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事由,也是可以解除合同的。除前述情形,合同解除的,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二、违约了,是否要解除合同
违约不一定要解除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不是必须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2、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之一可以解除:
1、由于不可抗力,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来消除合同关系;
2、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这通常是指债务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3、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债务人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但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并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履行宽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对于某些合同来说,履行期限非常重要。债务人不按时履行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