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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的有效期及仲裁时效

2024-03-28 来源:客趣旅游网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多久可以仲裁?解除劳动合同产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在一年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争议的,申请仲裁不受时效限制。解除劳动关系的注意事项: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交接工作、辞职需履行约定责任、提前通知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同意;超过30日,用人单位应办理解除手续。

法律分析

一、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多久可以仲裁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劳动合同解除产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利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解除劳动关系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法律虽然没有明确劳动者在此情况下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为了避免劳动争议,最好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

2、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因没有交接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3、另外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注意两点:

(1)如果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约定了服务期限而劳动者违约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追究劳动者损失赔偿责任。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结语

在劳动关系解除的情况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时效期间限制。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应注意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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