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扣押薪资?

2024-03-28 来源:客趣旅游网

劳动合同不可以规定扣工资。工资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但并不一定表现为具体的金额,也可以表现为明确的计算方式。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1、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内部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节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或者不经调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根据有关劳动法规,在如下情况下,允许用人单位减发劳动者工资: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代扣代缴劳动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职工病假只能享受病假工资,这种情况下可以减发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如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中,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可以予以罚款处分(但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扣除金额标准)。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