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下列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2)一方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