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如下:1、如果失业前用人单位和失业者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最长要在十二个月内领取;2、如果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最长要在十八个月内领取;3、如果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最长要在二十四个月内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