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农村五保户该怎么去申请
1、申请重庆五保户流程如下:
(1)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
(3)在本村范围内公告;
(4)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20日内审核;
(6)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7)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8)颁发《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2、法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第七条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重庆农村五保户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重庆农村五保户的申请条件如下:
1、凡持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家庭,属于年满或者超过60周岁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经市民政部门指定医院鉴定为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2、申请人或者申请人家庭年生活来源低于当地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3、申请人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法定义务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