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办理条件:
1、凡持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家庭,属于年满或者超过60周岁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经市民政部门指定医院鉴定为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2、申请人或者申请人家庭年生活来源低于当地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3、申请人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法定义务能力的,可以申请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注意: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属于年满或者超过70周岁的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均视为无履行法定义务能力。但家庭年人均收入超过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的除外。
二、办理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
2、村民委员会证明。
3、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劳动能力状况等证明材料。
4、由村委会出具家庭收入情况证明和赡养情况证明。
三、办理流程:
1、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
3、在本村范围内公告。
4、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20日内审核。
6、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7、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8、颁发《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