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列举出来,但是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列举,除却合法的即是违法的,合法的情形有以下情形: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进过相关的培训和调整岗位还是不能胜任的;2、劳动者除却工伤之外,医疗期满之后不能从事相关工作的;3、客观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成立,并且协商不成的。
一、店里撤柜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场撤柜之后需要对其员工进行赔偿,赔偿情况有两种:
1、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司这个时候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公司与员工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对员工进行其他安排并且员工也接受的,公司这个时候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单位可以辞退职工的情况
(一)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要是劳动者存在下面这些情形的话,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
2、试用期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公司的职工同时在其他公司上班,而且严重影响到本公司的工作,用人单位已经对劳动者提出这个问题,劳动者仍然拒不改正。
5、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6、劳动者犯罪,依法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根据《劳动法》第40条的规定,出现下面这几种情形时,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合同,需要提前30天采用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另外再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1、劳动者已经经过用人单位的培训或者是调整岗位了,还是不能胜任公司分配的工作。
2、劳动者生病了,不是工伤,经过医疗期后,还是不能胜任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的。
3、出现民法上所说的情势变更的情况,双方的劳动合同没有办法如约履行,而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也没有办法协商达成一致。
三、哪些情况下单位要提前通知解除合同
当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只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即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