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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外出是否需要向家人或者朋友通知?

2024-03-16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员可以在取保候审期间外出,但需要事先取得公安机关的批准。关于是否需要向家人或者朋友通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被取保候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被收押:(一)拒不认罪,有潜逃、毁灭证据、伤害他人或者有其他行为妨碍案件侦查的情形;(二)有逃跑、自杀或者以其他方式破坏取保候审的风险的情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被取保候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限制其人身自由:(一)无固定住所或者居所或者居住在国外的;(二)有潜逃、伤害他人或者有其他行为妨碍案件侦查的情形;(三)有逃跑、自杀或者以其他方式破坏取保候审的风险的情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对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管理,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其按法律规定服从监管,不逃避侦查和审判。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应当对其的人身自由加以限制,但应当保证其必要的生活需要和其他合法权益。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人身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他人的人身自由。

6.《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强制措施和执行刑罚的人员,对于其离开居住地的,应当向所在单位或者社区居委会报告。

结论:被取保候审期间外出需要事先取得公安机关的批准,但并没有法律规定必须向家人或朋友通知。不过,为了安全起见,建议被取保候审人员应向家人或朋友通报外出事宜,以便及时应对意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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