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可以。
2.我国法律规定,直系亲属、旁系3代以内的亲属不可互相结婚,所以只要这一对姐妹与那一对兄弟不是直系亲属或3代以内的旁系亲属就可以结婚!从非法律的角度看,这似乎是好上加好,姐妹同嫁进一个家门,总不是坏事吧?!如此,那“姐姐”就该叫堂妹的丈夫“弟弟”;堂妹该称呼那位大哥“姐夫或哥”;“大哥”叫堂妹“妹”;弟弟叫姐姐“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