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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算岗位工资吗

2024-06-09 来源:客趣旅游网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职业女性因生育子女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是职业女性的法定权益,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办理社保,无法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既不是按照参保人本人分娩当月的工资标准计算,也不是按照参保人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均工资计算,而是按照参保人所在单位的所有参保人上一年度生育津贴的人均缴费标准计算。员工实际收入高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用人单位负责补足差额。员工实际收入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要按生育津贴标准全额转发给员工本人。这就是所谓生育津贴的就高领取原则。

生育津贴=参保人所在单位的所有参保人上一年度生育津贴的人均缴费标准/30*产假天数

下面介绍一下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和产假天数如何计算,由于各地政策不一,所以要在哪儿说哪儿的话,下面以笔者所在的北京地区的政策为例。

1、北京地区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

(1)分娩当月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2)分娩前生育报销缴费时长已满9个月,或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俗称前9后12)。

2、北京地区产假天数怎样计算?

正常产假:2012年4月28日以后,长征产假天数为98天,难产者增加15天,双胞胎胎或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增加15天的产假天数。

奖励假:一律30天。

晚育假:2016年3月23日(含)后,不再有晚育假。

3.北京地区生育保险的产检费用报销,分娩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领取

(1)产检报销:限额,门诊1400元封顶,另外挂号费最高可报销400元。报销形式:手工报销。办理人:用人单位。分娩后一个月即可申请办理。

(2)分娩费用报销:在医院结算时即时报销,参保人直接支付个人付费部分,无需垫付生育保险报销部分,这部分资金由生育保险资金直接划拨支付。

(3)生育津贴领取:用人单位办理。参保人提交个人方相关材料,单位准备单位方申办材料。员工分娩后两个月即可申请办理。次月中下旬即可到账。单位可申请先打到单位账户,然后转给个人,也可办理直接打到员工个人银行帐号,但需要提前到对口窗口办理个人银行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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