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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单位产假只给二个月

2024-06-09 来源:客趣旅游网

私人单位产假只给两个月属于违法。

产假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权利,任何单位包括私人企业都必须遵守。根据法律,单位必须给予劳动者98天的产假。如果私人单位仅提供两个月产假,那么这一做法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此外,如果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了产假期限的延长,单位还应当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按照当地规定执行延长产假。因此,不执行或提供低于法律规定的产假,私人单位将面临法律责任。

产假的法律规定:

1、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长: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的产假为98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产假期间,女职工享有国家规定的生育津贴;

2、延长产假的情况:如果女职工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产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产假顺延;

3、难产或者剖宫产的产假:难产增加产假15天,剖宫产增加产假30天;

4、晚育产假:符合晚育条件的女职工,产假可以延长30天;

5、哺乳期的规定:女职工在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一周岁期间,每天享有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

综上所述,私人单位若仅提供两个月产假,明显违反了国家规定的至少98天产假的法律要求,并且忽视了可能存在的地方性法规对产假期限的延长规定,这种做法不仅不合法,还可能使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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