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能否重新认定?是可以重新认定的。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应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决定书》原件,并提出书面申请或填写“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责任认定书是对违章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与民事赔偿案件中,责任认定书还是证明被告人是否有罪、赔偿义务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及应当赔偿多少损失的证据。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且事实清楚的交通事故,交警可以走简易程序处理,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如果有争议的,交管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察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上就是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能否重新认定的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