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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交通事故认定书与鉴定结论的差异?

2024-06-01 来源:客趣旅游网

交通事故认定书与鉴定结论的区别在于:责任认定书由公安交警部门制作,鉴定结论由专业人士提供;认定书是机关文件,鉴定结论是普通文件。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一定时间内制作认定书,并可以在互联网公布,但需保密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认定书与鉴定结论的区别在于: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出者是公安交警部门,而鉴定结论是相关的专业人士;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认为是机关文件,而鉴定结论则属于普通的文件。怎么区分交通事故认定书与鉴定结论的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认定书与鉴定结论的区别及应用场景

交通事故认定书和鉴定结论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具有不同的作用和应用场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用于确认事故责任和依法处理相关事宜。它包含了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等信息,最终确定事故的责任方。而鉴定结论是由专业鉴定机构或专家出具的,通过对事故现场、车辆损伤、伤者情况等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给出事故的技术性结论。鉴定结论通常用于法庭诉讼、保险理赔等场景,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因此,了解交通事故认定书和鉴定结论的区别对于正确处理交通事故、维护自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交通事故认定书和鉴定结论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具有不同的作用和应用场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用于确认事故责任和依法处理相关事宜。而鉴定结论是由专业鉴定机构或专家出具的,通过科学分析和评估给出事故的技术性结论。了解区别对于正确处理交通事故、维护自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零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建立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依法严格公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章 报警和受案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以及危险物品的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二节 复 核 第七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

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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