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债权人申请执行的条件如下:
1、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且有执行内容;
2、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期限已经届满,义务人仍未履行义务;
3、必须在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内提出申请;
4、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