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重新认定。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应在接到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重新认定。申请时需携带认定书原件,并提出书面申请或填写重新认定申请书。公安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决定,并制作重新认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权利。申请书应包括申请人信息、被申请人信息、事实理由和具体要求。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能重新认定吗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应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决定书》原件,并提出书面申请或填写“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二、如何撰写重新认定申请书
(一)重新认定的申请人必须是交通事故当事人
如果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或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或其近亲属认为交通事故责任有错误时,也可以以当事人的名义申请重新认定。
(二)不服事故责任认定的应当有事实依据和理由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当有事实依据和理由,不能主观地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当,要求重新认定,且应在接到责任认定书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递交重新认定责任申请书。
(三)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住址、邮编、电话;被申请人是哪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第三人,即其他事故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
2、正文应当写明何时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认定的事实理由,如有证据或证据线索也应写明,对事故责任有何具体要求。
3、尾部须写明申请重新认定的年、月、日。
到底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重新认定吗?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是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话,那么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结语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重新认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时,应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上级公安机关会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可以通过递交重新认定申请书来要求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