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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放弃有什么方式呢

2024-05-06 来源:客趣旅游网

撤销权的放弃有两种方式:一是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二是撤销权除斥期限过后,撤销权就消失了。除斥期限的规定是: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还有其他法定情形。

法律分析

撤销权的放弃方式分别有: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撤销权除斥期间经过后,撤销权消失。除斥期间的规定是: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法定其他情形。

撤销权的放弃方式有两种:一是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只要当事人知道撤销的原因后,就可以放弃这个权利;二是撤销权除斥期间过后,撤销权就会消失。除斥期间的规定如下: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的原因之日起一年内,对于存在重大误解的当事人,他们必须在九十天内行使撤销权,否则就失去了这个权利;对于受到胁迫的当事人,他们必须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也失去了这个权利;此外还存在其他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该内容由 于青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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