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赠抚养协议签署主体应该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3、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协议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行;
一、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什么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民法典》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二、老人与法定继承人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吗
老人与法定继承人不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细则》明确规定,扶养人必须是遗赠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组织,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履行扶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三、遗嘱继承有哪些条件
(一)遗嘱有效的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4、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遗嘱的生效条件
1、没有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的效力虽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但低于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
2、遗嘱合法有效;
3、遗嘱继承人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没有放弃继承权;
4、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三)遗嘱的合法形式
1、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
3、代书遗嘱;
4、录音遗嘱;
5、口头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