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一般与孩子的年龄无关,只要当事人自愿离婚的,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即可;或者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就解除了婚姻关系。但男方不得在女方孕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提出诉讼离婚。
一、感情不和离婚一方不离该怎么办
感情不和离婚一方不离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1、法院依据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会判离。
2、且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的时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以保护女方的合法权益。
离婚需要准备的手续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商等内容;
2、受理申请,男女双方准备有关材料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如果三十天满,从第三十一天到第六十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
二、夫妻分居多久女方可以起诉离婚手续
夫妻分居无论多久女方都可以起诉离婚,分居时间不是能否起诉离婚的必要条件,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就解除了婚姻关系。如果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协议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三、离婚条件条件离婚符合法律的有效吗
夫妻约定离婚条件的,在法律上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我国离婚的方式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当事人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是指一方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能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