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一般为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条件的,应在十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一年的可延长至十五日。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后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一般应为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后的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取保候审后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拓展延伸
检察院对取保候审案件的起诉期限有何规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对取保候审案件的起诉期限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起诉期限可分为不同的情形。一般情况下,对于普通刑事案件,检察院的起诉期限为逾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案件复杂、涉及重大犯罪等,起诉期限可适当延长。此外,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起诉期限也有所不同。总体而言,检察院对取保候审案件的起诉期限是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情来确定的,以确保司法公正和合法权益的保护。
结语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一般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案件,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取保候审后的案件审查起诉期限的具体时限是根据案情和法律规定来确定的,以确保司法公正和合法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