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重复交费符合条件可申请退费。
基本医疗保险重复交费符合条件可申请退费,医保重复缴费不退的情况:
参保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参保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形成的重复缴费,其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其个人账户合并。
对参保人员在同一时期参加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其重复的缴费不予退还。
医保重复参保的处理规则:
如果在校学生在户籍地和学籍地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则只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
如果参保人是刚入职员工,同时参加了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则只保留职工医保。
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但中途就业随单位又参加了职工医保,造成职工医保重复参保,则只保留就业单位参保关系。
如果在不同地方分别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则只保留常住地参保关系。
退费办理流程:
1、申报。参保人员提供相应档案材料到辖区内各街道社保所申报,并填写相关表格;
2、审核。街道社保所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审核参保人员提供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3.、办理。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根据填写的相关表格资料录入社保系统,并生成相应的退费通知单,核对无误后打印并告知参保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