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的选择合同的形式,所以,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事实上口头形式因其较为简单便捷的特点在时间中被广泛应用,是最普遍采用的合同订立方式,我们线下买卖物品通常都是通过口头合同的形式进行的。但对于通过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存在举证的风险,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能面临不能就合同关系的存在以及合同的内容进行举证的风险。
一、口头合同怎么证明
1、第三方证明。若口头协议约定时,有其他第三方证人在场的话,对方不履行口头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让第三方证人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
2、录音证明。在双方口头约定合同时录音或者与对方再次协商时用录音的形式收集到证明口头合同存在的录音材料。
3、收集间接证据。收集双方履行口头合同时,往来的传真、电子邮件、票据、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
另外,与他人订立口头合同时要及时提醒当事人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当发生合同纠纷时才能够尽快解决。对于标的额大、合同内容复杂/履行期限长的合同关系,为慎重起见,最好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二、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成立应当具备三个条件:
1、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
2、订约当事人经过要约、承诺而达成了合意;
3、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另外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当然的需要遵守《民法典》总则编中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条件,合同的当事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