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举证规定: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应提供与争议事项相关的证据,否则承担不利后果。用人单位作出开除、解除合同等决定引发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法律分析
劳动关系举证问题的规定是: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拓展延伸
劳动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如何确定?
在劳动纠纷中,举证责任的确定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张权益的事实,由劳动者举证;用人单位主张权益的事实,由用人单位举证。但在实际操作中,举证责任的确定还需考虑具体情况。例如,如果劳动者提供了初步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那么用人单位需要举证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单等法定的书面证据义务,也可能对其举证责任产生影响。总之,在劳动纠纷中,举证责任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各方的证据质量、法定义务以及公平原则等因素,以确保公正、合理的判决结果。
结语
劳动关系举证责任的规定明确,劳动者主张权益需提供证据,用人单位未提供相关证据应承担不利后果。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作出决定引发纠纷时,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在实际操作中,具体情况需考虑,如劳动者提供初步证据证明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用人单位需证明其行为合法性。举证责任的确定需综合考虑证据质量、法定义务和公平原则,以确保公正、合理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举证责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