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北京的单位有集体户口,就由集体户所在人才开商调函,你拿这函去办理档案转移。如果没有集体户,你个人必须找个人才开个人存档户口,人才给你开商调函后去办理。
1、先把档案调入全国人才,因为北京市人才无法直接向外地调取档案,在全国人才开调档函,开调档函的时候说明档案调入京后准备存在哪个人才中心,我们单位是在北京市部位人才分中心,所以本文以存放在北京部位人才为例进行说明。
2、拿着调档函去外地档案存放中心提取档案(可以走机要大约需要2-3周或者直接自己把档案带走,自己带走要主要一定要密封好,不能破,不能自己拆开)。
3、档案通过机要到达全国人才后或者本人拿到档案后,拿着北京单位的介绍信去北京市部委人才开具商调函或调档函(即向全国人才开具商调函或调档函),去全国人才那边办理手续。
4、拿着本人档案,去北京市人才中心办理调入北京市人才中心存放个人档案的手续。
户口迁移
申请人取得调京函件后,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户口介绍信》、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市公安局留存页)、户口簿、身 份证及落户地址相关证件材料(如迁入在京直系亲属户内,提供直系亲属户口簿、房产证及亲属关系证件材料;如新立 户,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及亲属关系证件材料;如 迁入单位集体户提供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卡首页复印件及 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情况说明)到北京市拟落户地区公安分 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
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
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