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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银行贷款手续流程

2023-09-29 来源:客趣旅游网

1、申请。借款人到银行经办机构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职业和收入证明;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建设银行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调查。银行经办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三周内正式答复申请人

3、审批。银行经办机构对借款人的申请进行房屋抵押贷款审批。

4、签订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银行经审查同意贷款的,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视贷款担保方式,同时签订抵押合同或保证合同等手续。

5、借款合同生效,资金划入借款人帐户。

一、办理贷款买车的流程

1、借款人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调查和客户评价;

3、银行对通过初审和资信调查,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4、通过审批的,通知借款人办理合同签订、放款、抵押或质押等相关手续;未通过审批的,须向借款人进行说明;

5、借款合同生效后方,经办银行发放贷款。采取专项放款方式,即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经办行直接将贷款转入借款人购车的经销商账户。

二、南京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1.贷款申请。

(1)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携带贷款申请资料,到受委托银行指定网点提出申请;

(2)受委托银行依据委托贷款协议书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规范,建立与借款人的面谈制度,查询并打印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

(3)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对借款人的身份、还款能力和个人信用、公积金缴存情况、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房屋的完好性、权利状况等逐笔进行贷前调查。

(4)受委托银行应一次性告知借款人需要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2.资料审查。

(1)受委托银行审阅借款人提供的借款资料,根据借款人或借款人夫妻双方的公积金缴存情况,确定担保方式,计算实际可贷额度,商定贷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

(2)贷前调查完结后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在受委托银行开设还款账户用于归还贷款,如需公证,通知借款人办理公证手续。

(3)受委托银行将审查合格的借款人的贷款信息录入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并发放公积金贷款申请书及借款合同文本。

(4)受委托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应优先提供公积金贷款。

3.受委托银行指导借款人正确填写有关材料,并按要求将提供的材料粘贴在借款合同文本指定的区域中,同时指导借款人及配偶、其他共有产权人在贷款文本和相关合同的相应位置签字。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应到售房单位或担保机构盖担保章,付清房款差额并在补充付款证明上盖售房单位或担保机构担保章后,将手续完备的材料交受委托银行。

(2)购买二手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已经办理过户的,直接将完备的材料交受委托银行;采取担保机构阶段性担保加所购房抵押担保方式的,到担保机构盖担保章,并在付款证明上盖担保机构担保章。

4.受委托银行将审查合格后的所有贷款材料交管理中心审批。经管理中心审批后,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的抵押手续;采取担保机构阶段性担保的,担保机构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的抵押手续。受委托银行应及时督促借款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及时执管《房屋他项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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